北部湾HR圈子's Archiver
论坛
›
知识库
› 名为“合作经营”,可认定劳动关系,但不支持双倍工资差额!
admin
发表于 2025-1-20 15:27:31
名为“合作经营”,可认定劳动关系,但不支持双倍工资差额!
作者:孙建利律师
来源:大渝老磨坊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名为“合作经营”,可认定劳动关系,但不支持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