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合同到期,自动续延”有效吗?
所谓自动续延条款,是指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明文约定,当满足或触发一定条件时,双方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自动续延至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时止。那么,“自动续延”条款在法律上能被认可吗?它又有哪些利弊呢?一、举例说明
自动续延条款一般是出现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因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明确合同截止日(到期日)的。因此,在“自动续延”情形的讲解中,就会存在“原到期日”和“新到期日”两个概念。举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原到期日是2022年6月30日。同时,双方又约定,如满足合同写明的某些条件,双方劳动合同到期日应续延至2022年9月30日。6月30日就是原到期日,而9月30日就是新到期日。
二、法律效力
从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明文规范来看,目前并无明文禁止双方订立自动续延条款,亦无否认该条款法律效力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认为该条款的法律效力是值得肯定,能被认可的。
三、利弊分析
有利一面:1、避免HR因遗忘续签劳动合同而出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原到期日,一旦HR因工作忙碌出现疏漏,遗忘办理续签手续,就会导致“续签工作滞后”“支付双倍工资”“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消极后果。有了续延条款,就能够避免产生上述后果。2、适度规避“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会被强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窘迫困境。因为自动续延条款是在同一合同的基础上续延合同期限,期限的延长不会被视为订立了新的合同。鉴此,就既能够实现延长用工期限的目的,亦可以不计算劳动合同的连续签订次数。3、因为续延条件基本是由企业掌控且续延条件的触发必定是员工表现优异,故而续延对于企业留住人才、发挥才干、创造价值是有利的。
不利一面:1、企业以合同期到期为由希望员工离职的目的有可能会被无情延长。本来仅有原到期日时,企业对员工表现不满意的,又奈何无法匹配法律上的单方辞退条款,则起码还有合同到期日能够使用。与员工不续签新合同,从而达成辞人目的。有了续延条款后,原到期日作废,企业的这一目的自然也就落空了。2、法律上对于自动续延的最长期限是有限制的,以防止企业无限制利用此条款设置较长的续延期限以规避法定责任和义务。
四、如何设定
有没有方法可以既发挥其优势,又能够适当地防范其风险呢?答案是可以的,就是看HR如何协助企业设置自动续延的条件。要知道,自动续延的触发定然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而HR就应该根据各种工作要素和维度来构思和设计续延条件。
合同续延的发动可以说是代表企业对员工工作成绩的肯定。因此,续延条件应从工作范围去考量和设置。我们可以举几个例子:1、职务的晋升。例如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当员工在原合同到期日前的职务是XX时,原到期日自动续延至新到期日;2、薪资的达标。例如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当员工在原合同到期日前的薪资达到XX标准时,原到期日自动续延至新到期日。3、业绩的完成。例如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当员工在原合同到期日前连续数个月的业绩均足额完成的,原到期日自动续延至新到期日。当然,可被企业设置的续延条件还可包括考核结论、日常表现、成长幅度、奖励表彰,等等。
鉴于企业对续延条件主动权的掌控,相对来说员工在条件设定上一般没有话语权和否决权。但是,员工与企业的对话和博弈,会体现在续延条件触发后自己待遇上的调整。对此,员工会要求企业在合同中体现和明确。因为续延条件是企业设置的,触发后也是令企业获益和满意的结论,因此员工会认为自我价值就应当体现在期限续延后自己的薪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上。否则,续延的结果对自己无关痛痒。关于这一点,HR要做好与员工谈判的各项准备。
五、续延与续签的区别
实践中也有企业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当触发某一约定条件时,企业享有优先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我们先不论这种约定是否合法,是否剥夺了员工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是否具备可执行性。我们只就续签行为本身而言,续签的法律效果是企业与员工签订了至少两次劳动合同(到期前的合同,新续签的合同),而续延的法律后果是企业与员工依然只是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到期日从A变成了B),其他条款不变且该合同在新到期日前依然有效且在履行状态。
六、风险提示
目前对自动续延条款有两种主要观点:1、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说。持该观点的人士认为自动续延在法律效果上仅仅是在一定条件下的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而已。因为首先续延条件是双方协商确认的,其次除了到期日续延外,合同其他条款并无变化。2、二次订立劳动合同说。持该观点的人士认为,自动续延的法律效果应当相当于新签订了一次劳动合同。否则,企业会利用此优势无限制延长合同期限,损害员工权益。
我们赞同第一种观点。从续延的表象特征来看,将其理解为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有违事实且不符合法律逻辑的。况且,续延条款的签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论,员工对此也有拒绝的权利或者有权提出符合自己利益的要求。因此,不能从宏观上得出此条款是对员工不公平的结论。
但是,续延期限应有一定限制,否则理论上可以一次性续延10年20年或者累计多次续延,这就明显超出合理限度了。虽然目前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但我们自己的理解,续延期限须控制在六个月至一年以内。超过此标准的话,就非常有可能会被界定为超出合理区间从而被认定为新签合同。
七、在触发续延条件后,员工方能否拒绝
因为续延条件是对企业有利的,一般来说企业主动放弃或对抗的概率较小。而对员工来说,虽然其薪资标准有可能提升,但依然会有其他因素影响其选择和决定。
对于员工来说,其无法拒绝续延条件的生效。因为这是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只要条件成就,续延结果就已直接产生。员工能做的,只能是在合同期限续延后再以辞职的方式来实现离职目标。
原标题: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可自动续延,能行吗?合法吗?续延条件如何设定,HR又该注意哪些要点?原作者:刘毅律师来源:职言律法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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