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正式通知2023年延续社保优惠政策
虽然其他省市还没有正式发文,但是鱼小保相信也应该快了。对于还没有正式发文的省市,我们可以先参考一下人社部2022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以下几点:
1、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提供社保缴费查询、出具缴费证明时,对企业按照政策规定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得作欠费处理。企业缓缴期间,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
此前,国税总局也明确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通知中规定: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2、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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