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单位,并入职新主。但是上家单位仍未将他的证书资质原件返还,导致在新单位一直被催。该怎么办?
实践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不是劳动者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就是用人单位不配合办理离职证明手续,双方因此不欢而散。在此还是建议双方协商,秉承好聚好散的原则,妥善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当然,在劳动者履行了交接义务后用人单位仍然不办理辞职手续,不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甚至不归还劳动者的资质证书而影响到劳动者再就业的机会,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赔偿的风险。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此规定也包括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专业证件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上述事项,致使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严重影响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态度和职业能力的判断,从而导致劳动者不能顺利就业,损害劳动者再就业权益的,应对劳动者的未就业损失进行赔偿。
据此,我给到这位朋友三条建议: 1、协商处理:秉承好聚好散的原则,并保留好协商沟通的记录 2、举报或者投诉:若协商不成或者恶意拖延,建议实名进行举报或者投诉,施加公权力的压力 3、申请劳动仲裁:上述两个途径仍不能解决此问题,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注意保留和搜集证据。 好了,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实践中都能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要互相为难对方,这样才能对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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