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公司员工因休完产假又怀上了二胎,公司能开除么?
孕期的女职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期间的女职工。 1、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产期的,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规定,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即使《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出现,用人单位也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还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应自动延续到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然而公司都是要盈利的,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愿意提供“免费饭票”。辞退怀孕女员工是无奈之举,背后折射的问题其实还是公司的人力成本问题。
HR要懂得如何做好辞退,但这只能治标却不治本,更重要的是HR能够帮助公司控制成本、提升效能。
这也是为什么最近2年“人效”这个词总是被公司老板反复提起。
人效和成本,一直是HR管理的薄弱环节。很多传统HR在谈论六大模块工作的时候游刃有余,但在人效和成本控制,却是一窍不通。
HR要懂业务、要懂经营,更要懂老板的心。老板最关心的事情,不是你图文兼备的报告,而是人力资源的价值:人力资源投资回报,及人力资源效益情况。
提升人效,翻译过来其实就是直接向人力资源要产出。这是传统HR想都不敢想的一件事情。
然而这件事情已经逐渐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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