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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合规建议

01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02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互相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
03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用人单位作为劳动用工管理的主体,应在发布招聘信息时,明确录用条件、岗位职责等信息,入职约定试用期的,应明确试用期内的考核标准;
(2)录用条件应当符合劳动合同目的,与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相联系,不能设定明显不能完成或超过一般劳动者平均水平、歧视性、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录用条件;
(3)上述录用条件及考核评价制度已经告知劳动者;
(4)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应在试用期满之前明确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人社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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