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等疫情后补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新入职员工暂时无法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签署劳动合同的,可以经双方确认后开始居家办公,企业和员工就此予以书面(如邮件)确认,新入职员工按照实际居家提供劳动开始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政府疫情管控未超过一个月的,入职手续和劳动合同书面签署可在疫情管控结束后再行签订,如疫情管控超过一个月的,员工和企业双方可书面确认入职手续和劳动合同另行签订的时间,这样对员工和企业的法律风险都将大大减小。同时,企业应注意在疫情管控解除后应及时书面通知员工前来办理入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
另外,企业需注意对新入职员工有试用期考核的,居家办公不如现场办公考勤便利,员工在居家办公期间的工作内容安排和工作考核标准应当明确,建议以书面(如邮件)的方式对以上内容进行告知,以便于企业对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进行考量和评判。居家办公的员工也应注意按照企业要求保证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提交工作成果或工作报告,以符合企业对员工的考核标准,顺利度过试用期。
来源:上海浦深律师事务所(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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