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快速开始
北部湾岗位
HR知识库
人才库
招聘会
测评
北海求职网
全区岗位
钦州岗位
北海岗位
防城港岗位
玉林岗位
崇左岗位
HR智库
职场新闻
职场培训
北部湾招聘网
»
论坛
›
职场必备
›
HR智库
›
查看内容
0 评论
0 收藏
分享
[全国法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1981年3月14日实施】
admin
发布于 2022-10-9 11:59:00
阅读 196
查看全部
来自
广西北海
第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2月9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回复
举报
分享
上一篇: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是什么
下一篇:
人社部发布五类休假标准
全部回复
暂无回帖,快来参与回复吧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本版积分规则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dmin
管理员
主题
976
回复
9
粉丝
0
加好友
发私信
圈子声明:
1、本帖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公开资料。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客服微信号:beihaihr,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4、在有版权侵害或争议时,本站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下架本文。
黑夜模式
快速发帖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