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建议 1、近年来,政策性、灵活性、专业性强的新业态用工关系日益兴起,这不仅意味着劳动者有更加自由的工作时间与地点,也意味着原本具有“强约束”特点的劳动关系,变成更加独立自主的“弱联系”。而现实中,此类新业态劳动纠纷由于各种管理上的问题,也成为重点监管对象。
2、用人单位在与承揽业务的新业态外包平台合作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厘清所谓新业态的具体用工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考察; (2)服务平台是否具备相关用工的服务资质、服务能力; (3) 实践中有平台先引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再通过签订合作或转包协议来规避责任,这种做法有较大风险;还有平台通过民商事合同 “掩盖”平台企业与从业者之间的真实关系,这种做法也有风险。 (4)结合平台对劳动各环节管控情况考察,实质性判断双方法律关系,而不能仅以劳务提供方名称或者缔结合同名称进行形式审查与判断。
3、事前做好用工责任的划分和处置要求,加强平台对新业态从业者的管理监管,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来源:朱国丰 人社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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