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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欢迎符合招聘条件者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协助做好文件办理、收发、后勤服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  

6.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电脑操作;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较熟悉电脑操作和文档简单编辑排版,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和缴纳社会保险。  

五、聘用期限  

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为三年。  

六、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4月30日前将《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证、享受低保证明、失地农民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等发送至电子邮箱:qzshgzb2024@163.com。咨询电话:0777-5313009,18775734885。  

七、招聘程序  

(一)经审核,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三)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体检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我部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并承担发布责任。  

   

   

附件: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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