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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国家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将如何推进?

中国青年报记者

《指导意见》提出了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这就满足了很多家庭的现实需求。请问这项惠民措施将如何推进?谢谢。


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

洪莎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各级工会不断探索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方式载体,聚焦青年职工婚恋、孩子课后无人看管难题,为职工提供了“会聚良缘”婚恋交友、工会爱心托管等服务。特别是去年以来,全国总工会开展了用人单位托育服务工作,是新时期工会组织帮助职工解决托育难题的具体举措。

一方面,全国总工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已联合印发通知,启动了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工作,以此带动和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在托育模式上,鼓励用人单位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鼓励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在单位内部兴办托育机构。对于利用自有场地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支持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推荐申报。在支持保障上,对推荐申报成功的用人单位及相关工会组织,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服务指导上,将联合组建全国爱心托育工作专家组,为各地提供公益讲座、辅导培训等。

另一方面,联合召开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推荐申报工作。同时加强与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等。

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研究适用于用人单位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针对用人单位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稳妥推进。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8月17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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