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HR圈子»论坛 HR智库 知识库 查看内容

0 评论

0 收藏

分享

[员工管理]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合规建议

1、劳动者辞职在法律上是指劳动者以个人意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即可实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2、辞职在实践中,可能会被理解为“辞去职务”或“辞去工作”,两者意涵截然不同,因此用人单位需要在拿到劳动者的辞职文件时认真审查。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因此,劳动者的辞职理由也是决定辞职后果的关键因素。一般来说,劳动者以个人原因(家庭原因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以上过错而辞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经济补偿金。



来源:人社法律服务   朱国丰

回复

举报

全部回复
暂无回帖,快来参与回复吧
admin 认证HR
管理员
主题 972
回复 9
粉丝 0
圈子声明:
1、本帖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或公开资料。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客服微信号:beihaihr,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4、在有版权侵害或争议时,本站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下架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