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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 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必须劳动者签字认可,才有效吗?

合规建议

1、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用以记载劳动者出勤、加班、请假、旷工等相关情况的文件,是体现用人单位管理权的重要载体。考勤时间由用人单位设定,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责收集管理。

2、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显然,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掌握的重要证据。

3、实践中用人单位大多采取打卡考勤、指纹考勤、电脑考勤、人脸识别考勤,但是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仅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考勤表,而没有劳动者的确认,则该考勤表是不会被审裁机构认可的。

4、因此,用人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加班的审批制度等相关程序,并建立劳动者对考勤记录的定期签字确认制度,以确保考勤证据的有效性。



来源:人社法律服务   朱国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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