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胜任”为由解约的情况有哪些?如何合规处理?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客观情况重大改变,或者出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纪等情况,面对这些状况,员工优化是一个不得不谈的话题。今天我们就聊一聊,如何做好、做对员工优化。01人员优化法律路径在组织优化解决方案谈判中,人员优化法律路径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我们需要明确人员优化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以确保在优化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需要明确人员

调岗引发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案情简介2018年7月16日,A公司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书》一份,约定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止,工作岗位为人资。合同到期后,A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向张某送达《通知书》一份,主要内容为:鉴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且公司经营变化对于人力资源的工作需求减少,经公司研究决定,如你继续在我公司处工作,公司将你从人力资源岗位调

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种离职情形不用支付经济补偿(2024)

‌并不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15种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合同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0110种解除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操作建议】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操作需注意如下细节:1、需注意试用期的期限规定,超过试用期不能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能否再以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存在某一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比如,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向劳动者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由于劳动者认为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故提起了仲裁或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用人单位发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的解除理由,不太充分,证据不好举证,但同时又发现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且有证据

企业内部实行“轮岗制”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吗?

‌【案情介绍】小佳是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小佳的工作岗位是行政助理,月薪5000元,“劳动者须服从单位岗位安排,遵守用人单位关于岗位轮换的规章制度” 。2013年1月,企业调整经营管理战略,决定进行人员轮岗,按照轮岗方案将小佳轮调到销售部门担任销售员。由于2013年企业销售发展态势良好,小佳想着在担任销售员期间若业绩不错,销售员的收入也高

辞职后发现已怀孕,能否申请恢复劳动关系?

‌赵某于2018年6月入职A酒店担任财务总监助理。2019年3月,赵某因个人发展原因向A酒店提交辞职报告,后双方于2019年4月26日解除劳动关系。2019年5月初,赵某就医检查发现自己已怀孕,经确认为妊娠10周。赵某认为自己怀孕的事实发生在在职期间,其提交的辞职报告违反了本人真实意思,属于重大误解,遂向A酒店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A酒店不同意。赵某为此申请仲裁。处 理 结 果

与工伤职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基本案情1989年8月,王某到某公司工作。2008年3月26日,王某被诊断为职业病。2008年5月19日,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王某所患职业病为工伤。2009年6月2日,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王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陆级,无生活自理障碍。2021年12月,公司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载明因单位与个人协商一致,于2021年12月15日解